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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央視斥保險理財陷阱 分紅保險產品挂羊頭賣狗肉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9-8-16 18:06
標題: 央視斥保險理財陷阱 分紅保險產品挂羊頭賣狗肉
央視網动静:您家裡如果有閑錢的話,您是會存到銀行還是會去購買理財產品呢,可能您會說哪個能有更好的收益就選擇哪個唄。五年前,重慶的肖师长教师家裡人也碰到了這個選擇題,本來是去存錢的,可是事情人員介紹說,有一款所謂的保險收益更高,肖师长教师的家人就選擇購買了這種所謂的保險理財產品,可是這次看似劃算的投資,給肖师长教师一家帶來的卻不是高額的回報,而是無盡的麻煩。

兒子在外打工寄回了錢,本來是件高興事,而就是因為5年前老伴替兒子存了一筆錢,现在重慶的肖老师长教师的處境卻變成为了氣憤和無奈。而事变還得從肖师长教师的老伴去銀行存款的經歷說起。

肖师长教师的老伴識字很少,因為覺得這個理財產品收益比存款高,肖师长教师的老伴就把兒子寄回來讓他們保管的兩萬元錢交給了銀行的事情人員。並約定,這份保險每一年交2萬保費,連交5年,保費總計10萬元。

肖师长教师馬上趕到買保險的銀行,想挽回損失。但是銀行事情人員給出的答復卻超越了肖师长教师的想像。

幾天的時間,兒子的辛劳錢就從兩萬變成为了一萬三,這七千塊錢的損失,是老兩口無論若何無法接管的。老倆口覺得那麼就算給兒子買一份保險,也能够給兒子一個交代。可是,仔細钻研了保單后,肖师长教师發現,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本身的老伴。

肖师长教师反復與保險公司交涉请求將被保險人改為本身的兒子。

記者注重到,肖师长教师他們投保分紅險的日期是2007年2月21日,從繳付收據上看,2007年,也就是第一次繳費,客戶名稱是母親,2008年,也就是第二年開始,客戶名稱就變更為了兒子,這些証據說明,在初次付款以后,這份保險確實發生了某種變化。但五年后,肖师长教师的兒子回家過春節時,卻發現,這份保險的被保險人底子沒有變更。保險公司只是把投保人的名字改成为了兒子的,母親依然是被保險人。這與肖师长教师一家人的投保願望彻底相反。

事實上,肖老师长教师的遭受絕非個案。本年春節,上海的許密斯無意中發現,本身的生命在绝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了這份保單的保險標的物。

上海許密斯父親與重慶肖师长教师所購買的也是新華保險公司在建設銀行代售的產品,這是一款名叫吉利如意C款分紅型保險,一年要繳保費26370元,繳費五年,總計保費應該是131850元,根基保險金額15萬,保險刻日15年。依照這份約定,這份保險的根基保險金額僅是總保費的大約1.14倍。許密斯告訴記者,本身花13萬多元錢,隻能買到15萬多元的身死保障,這幾乎象征著33歲身體康健的她在保險期間灭亡可能比保存可能要大不少倍,這顯然分歧實際。

并且,許密斯在維權過程中發現,她父親一共買了三份保險,繳費期為七年總計必要保費24萬多元。可她父親七年間全数的收入也隻有21萬,以是同時買三份保險底子不是她父親能夠承擔起的。

許密斯還發現根據保險公司供给的所謂現金價值表,她父親所繳納的26370元,若是在一年內退出,隻能退回12810元。一年內她父親將損失13560元,損失率高達51%以上。

保險自己應該是個大公至正的商品,可是,重慶的肖师长教师一家和上海的許师长教师一家都聲稱在銀行存款遭到銷費誤導,並且發生了違背投保人意願承保,向超齡白叟銷售保險,保險合同偽造簽名,所謂保險沒有公道保障,向無經濟能力人員推銷保險等諸多分歧情理,乃至分歧法規的行為,這是為什麼呢?

記者起首致電,賣保險的中國建設銀行。

建設銀行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建行營業廳內既有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在賣保險,也有建行本身的員工代售保險,可是客服人員聲稱建設銀行隻管銷售。

事實上根據中國保監會的通知布告,本年前三季度,保監會和各保監局收到触及人身險公司銷售誤導投訴2090個,佔人身險公司違法違規類投訴的83.97%。從触及的險種看,投訴分紅險至多達到了1252個,佔人身險銷售誤導投訴的59.90%,重要表現為銷售時過高承諾產品收益、成心隱瞞免責事項和將存單變保單等。

但問題的關鍵在於,真实的保險自己應該是正常的金融產品,銀行和保險公司為什麼要用誤導的方法來銷售所謂的保險呢?銀行和保險公司銷售的產品是真实的保險嗎?帶著這些疑問,記者進一步展開調查。

本年春季,重慶肖师长教师的兒子發現,怙恃親去存款卻被誤導買了保險,接著被保險人又被寫成为了母親。肖师长教师一家人的意願沒有获得任何實現,以是向保險公司提出交涉。幾經反復后,保險公司提出讓肖师长教师退保。

肖师长教师此時才意識到,當初他們因為所謂收益高而買的這份保險,不僅沒有依照他們本身的意願供给任何保障,并且,收益方面也吃了大虧。而事實上,肖师长教师在實際退款時,本金並沒有全拿回來。

王成祥在仔細钻研這份所謂的保險后發現,這份保險概况看起來很誘人,因為交一份錢可以同時實現風險保障和投資獲利兩個功效。以肖师长教师這個實例來說,他們五年分期投資總共10萬元,获得了一個概况看起來為21.54萬元的保障,同時冷凍減脂,還获得了4066.33元的收益。可是王成祥通過計算得出,假設這個保障是真的,肖师长教师也虧了一大筆錢。

起首,王成祥隨意選取了一款保障期為十年,保障范圍根基一致,保障金額超過25萬元的保險作為參照,這款產品分五年繳費每一年僅需375元,一次繳清則隻必要1500元。

而實際上,肖师长教师的保險從來也沒有為他們供给過21.45萬元的保障,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变乱發生后,也就是被保險人灭亡后,身死保險金等於身死時有用保險金額乘以身死時保單年度數比上保險刻日。對於肖师长教师這份保單來說,保障最高的時候也就是第五年,他的實際保額僅為根基保險金額21.54萬元加之所謂紅利保險金額9千多元再乘以保單年限5比上保險刻日10年也就是再乘以50%。也就是,肖师长教师获得保障最高時,保額也僅為112486.695元。保險法專家指出,新華人壽計算保額的方法匪夷所思。

陳传授進一步指出,保險自己是有明確的構成條件的。

而從新華人壽的這款紅雙喜兩全保險(分紅型)(C款)來看,並不具備保險的根基特性。按條款規定,專家算了一下,以肖雲2012年的實際情況為例,他付出了10萬3d彩繪,所謂保險費,最高時也隻获得了112486.695元的保障。即使按這個最高保障算,其保費與保障金額的比也僅約為1比1.12。而依照隨機選取的被保險人年齡类似的保障也類似的保險產品計算,保險保費與保障金額之比一般都在1比160以上。也就是說這款分紅險的價格是正常保險價格的100倍以上。

專家指出,這一類所謂的分紅險,作為保險沒抽真空機,有真实的保障意義,作為獲利投資的產品對消費者也晦气。

專家指出,真实的分紅險有兩種表現情势。一種是合作型保險公司,買保險即為入股。這和新華人壽這種股分有限公司之間沒有關系。另外一種分紅險是作為保險營銷手腕產生的,保險資金必定會產生閑置,閑置的保險資金進行投資活動有可能產生利潤。若是從中拿出一部门來返還給消費者,就叫紅利,但這個紅利只是營銷手腕,不是股分帶來的。總而言之,真实的分紅險與新華人壽所銷售的這款紅雙喜兩全保險(分紅型)(C款)沒有關系。

保險公司客服人員告訴記者,肖师长教师的遭受其實很常見。

主持人:這種所謂的分紅式保險理財產品,消費者認為本身吃虧了,業內專家也認為分歧理,就是這種被指分歧理的所謂保險理財產品居然冠冕堂皇的在銀行銷售,被當成高收益的理財產品賣給了不明原形的消費者,實際上呢,這種所謂高收益理財產品的收益,乃至比同期的銀行存款的利钱還要低。以是在這裡呢,一方面我們要提示消費者,不要輕信所謂的高收益承諾,擦亮眼睛、謹慎選擇﹔另外一方面,銀行和保險公司不應該為了单方面的追赶利潤,成心隱瞞收益率等關鍵問題,更不應該誤導、乃至欺騙消費者﹔而更為首要的是,監管部門應該盡到監管義務,採取切實有用的办法,避免銀行和保險公司損害消費者长处,切實保護好我們消費者的正当權益。好,感謝您收看《每周質量報告》,下周统一時間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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